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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業稅負大降
增值稅起征點提至10萬
1月9日,國務院決定:對小微企業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減稅措施。調整后,小型微利企業稅負將降至5%和10%,增值稅起征點將提至10萬/月。 1、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! (1)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標準,上限放寬到了300萬。 (2)調整后優惠政策將覆蓋95%以上的納稅企業,其中98%為民營企業。 2、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! (1)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部分,減按25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稅負降至5%。 (2)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至300萬的部分,減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稅負降至10%。 (3)小型微利企業或將實行累進稅率,具體還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文件明確。 3、增值稅起征點由3萬/月提至10萬/月! 小微企業、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,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。 4、允許50%幅度內減征各種地方稅種和附加稅! 允許各?。▍^、市)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在50%幅度內減征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印花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 1、某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,如果2019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80萬,應納稅企業所得稅稅額為: ①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: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:80×25%×20%=4萬 ②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: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:80×50%×20%=8萬元 結論: 新政策之后稅負減半(8-4)÷8=50% 2、某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,如果2019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240萬,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: ①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: (1)拆分年應納稅所得額:100萬+140萬 (2)不超過100萬部分,減按25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:100×25%×20%=5萬 (3)100萬至300萬的部分,減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:140×50%×20%=14萬 (4)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:5+14=19萬 ②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: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:240×25%=60萬元 結論: 新政策之后稅負大幅降低(60-19)÷60=68.3% 政策依據: 1、財稅〔2018〕77號規定,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,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(含100萬元)的小型微利企業,其所得減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 2、《企業所得稅法》第二十八條規定,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,減按20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 3、2019年政策仍需國家稅務局、財政部等出臺相關文件進一步明確。
新個稅實施
工資計算大變!
1、一圖看清6項扣除留存資料! 2、給企業的7點提醒! (1)員工向企業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,企業必須按規定予以扣除,不能拒絕。 (2)企業要為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保密。 (3)員工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《扣除信息表》直接報送企業的,企業和個人都要在《扣除信息表》上簽字(章),并且留存5年備查。 (4)員工跳槽過來,在原企業已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,不能再次扣除。 (5)員工離職,企業應該在不再發放工資的當月起,停止為其辦理專項附加扣除。 (6)員工次年需要由企業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,應當在12月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,并報送至企業。 (7)如果員工忘記填報或者填報晚了,可以在當年以后的月份補扣享受。 1、企業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、薪金所得,勞務報酬所得,稿酬所得,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,按以下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,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《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》?!?/span> (1)企業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、薪金所得時,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,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。具體計算公式如下: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=(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×預扣率-速算扣除數)-累計減免稅額-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=累計收入-累計免稅收入-累計減除費用-累計專項扣除-累計專項附加扣除-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:累計減除費用,按照5000元/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企業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。 上述公式中,計算居民個人工資、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額的預扣率、速算扣除數,按《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》執行。 (2)企業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。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: ①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。其中,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。 ②減除費用: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,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;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,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。 ③應納稅所得額: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。 ④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(《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》),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。 ⑤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=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×預扣率-速算扣除數 ⑥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=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×20% 注意: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,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,稅款多退少補。 2、企業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、薪金所得,勞務報酬所得,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,應當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: ①非居民個人的工資、薪金所得,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。 ②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,適用按月換算后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(《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》)計算應納稅額。 ③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。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。 ④非居民個人工資、薪金所得,勞務報酬所得,稿酬所得,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=應納稅所得額×稅率-速算扣除數 1、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在2021年12月31日前,可以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,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,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,單獨計算納稅。計算公式為: 應納稅額=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 2、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。 3、自2022年1月1日起,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社保移交稅務!
部分地區暫緩?
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,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。 但是,有消息稱,從2019年1月1日起,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收職能,先行移交至稅務部門管理,而企業養老保險征收職能目前將暫緩移交,留待有關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后,再行移交。 綜合湖北、山西等多地稅務機關發布的公告,我們得出以下結論: 1、公告只規定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,每月15日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。 2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,交由稅務部門征收后,維持原有代收渠道不變。 3、公告未說明企業養老保險(城鎮職工養老保險)移交稅務機關征收具體情況。 4、具體征收方式,預計未來會有更多省市稅務部門出臺相關文件予以說明。 小編認為,暫緩將養老保險移交稅務機關,能為部分企業留下一段適應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緩沖期,是件好事。
匯算清繳必看
納稅申報表大變!
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(A類,2017年版)大改,匯算清繳18張申報表出現變化。 申報表變化情況如下: 1、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》(A000000) (1)將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礎信息整合到本表。 (2)調整和補充了填報項目。 (3)修改了表單名稱,將原《企業基礎信息表》名稱調整為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》,明確基礎信息表的用途。 2、《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》(A105090) 根據資產損失相關資料改為由企業留存備查的規定,結合后續管理的需要,對表單行次進行了重新設計。 3、《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》(A106000) (1)表單中增加“前六年度”至“前十年度”行次,滿足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填報需要。 (2)增加“彌補虧損企業類型”等列次。 (3)將原表單中的“以前年度虧損已彌補額——前四年度”等5列簡并為“用本年度所得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——使用境內所得彌補”和“用本年度所得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——使用境外所得彌補”2列。 4、《境外分支機構彌補虧損明細表》(A108020) 將“以前年度結轉尚未彌補的實際虧損額”和“結轉以后年度彌補的實際虧損額”項目,由原各6列精簡為各1列,不再要求納稅人分年度填報明細情況。 1、《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》(A105000) (1)將第41行“(五)有限合伙企業法人合伙方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”修訂為“(五)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”。 (2)修訂第44行“六、其他”的填報說明,明確執行新收入準則納稅人的填報規則。 2、《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》(A105050) (1)修訂第2行第5列“股權激勵\稅收金額”的填報規則,規定第2行第5列按第2行第2列金額填報。 (2)修訂第5行第5列“按稅收規定比例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\稅收金額”與第5行第7列“按稅收規定比例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\累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額”的表間關系,規定第5行第5列按本表第1行第5列×稅收規定扣除率后的金額,與第5行第2+4列金額的孰小值填報,第5行第7列按第5行第2+4-5列金額填報。 3、《資產折舊、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》(A105080) (1)將原表單中的第11行至第13行整合為1行。 (2)將附列資料“全民所有制改制評估增值政策資產”名稱修訂為“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制資產評估增值政策資產”。 4、《免稅、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》(A107010) 調整了免稅收入相關填報項目的內容和行次。 5、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》(A107012) (1)將原表單的“基本信息”相關項目調整至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》(A000000)中。 (2)根據財稅〔2018〕64號文件取消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的規定,修訂“委托研發”項目有關內容,將原行次內容細化為“委托境內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”“委托境外機構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”“其中:允許加計扣除的委托境外機構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”“委托境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”,并調整表內計算關系。 6、《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》(A107020) 根據財稅〔2018〕27號規定,增加“七、線寬小于130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項目”和“八、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項目”兩項內容。 7、《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》(A107040) (1)整合“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征企業所得稅”政策的填報行次。 (2)根據財稅〔2018〕44號規定,將第20行項目名稱修訂為“二十、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”。 (3)根據財稅〔2018〕27號規定,增加“二十六、線寬小于130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”和“二十七、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”兩項內容。 8、《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》(A107041) 將原表單“基本信息”的部分項目調整至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》(A000000)中。 9、《軟件、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》(A107042) (1)將原表單“基本信息”的部分項目調整至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》(A000000)中。 (2)調整“減免方式”“獲利年度\開始計算優惠期年度”項目的填報方式。 10、對以上相關表單的填報說明進行了相應修訂。 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(A類)》(A100000) (1)修訂“利潤總額計算”部分的填報說明,明確采用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(2018年版)的納稅人相關項目的填報規則。 (2)規范分支機構(須進行完整年度納稅申報且按比例納稅)第31行“實際應納所得稅額”的填報規則。 (3)根據附表的調整情況,對表間關系進行了相應調整。 2、《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》(A105030) 修訂第9行“九、其他”的填報說明,明確執行新金融準則納稅人本行的填報規則。 3、《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》(A108000) (1)明確選擇“不分國(地區)不分項”境外所得抵免方式的納稅人,不再填報第1列“國家(地區)”。 (2)將第14列“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未抵免境外所得稅額”的填報規則修訂為:填報表A108030第13列金額。 1、封面 將“納稅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(納稅人識別號)”修訂為“納稅人識別號(統一社會信用代碼)”,刪除“法定代表人(簽章)”等項目,與其他稅種申報表保持一致。 2、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》 (1)將原“選擇填報情況”修訂為“是否填報”,刪除原“不填報”列。 (2)根據各表單名稱調整情況對“表單名稱”項目進行了相應調整。 注意:此《公告》適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。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關規則與本《公告》不一致的,不追溯調整。納稅人調整以前年度涉稅事項的,按照相應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關規則調整。
國務院宣布
注銷流程大幅簡化!
1月2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: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,解決企業反映強烈的“注銷難”問題。 1、注銷登記材料大幅減少! 大幅減少注銷登記材料,只須提供清算報告等必需要件。 2、公示公告免費! 企業注銷成立清算組的備案、登報發布債權人公告等,改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免費公示公告。 3、公告時間縮短! 公告時間由45天壓至20天! 4、簡易注銷范圍擴大! (1)將非上市股份有限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簡易注銷試點范圍。 (2)允許被終止簡易注銷登記的企業在達到條件后再次申請簡易注銷。 5、稅務、社保、商務、海關等注銷手續簡化! (1)推行稅務注銷分類處理,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未領用發票、無欠稅等納稅人,可免于辦理清稅手續,直接申請簡易注銷。 (2)對沒有社保欠費的企業同步進行社保登記注銷。 6、設立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! 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,設立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,推行注銷“一網”服務。 這些措施并行,企業注銷的時間將大幅減少,尤其簡易注銷時間將減少一半! 不過,那些想通過注銷企業惡意逃債的也要注意了!會議也明確指出,嚴格企業主體責任,依法對失信市場主體實施聯合懲戒!
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、國務院、稅臺網(www.taxtai.com)